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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知识培训考试考场秩序评价标准
发布日期:2010-11-22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       为严格考试纪律,坚持严格考试,不走过场, 市人力社保局在考试时派出巡视员,主管部门派督察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,考点应按规定安装摄像头,市人力社保局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实时录像监控。为进一步落实《考试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特对考点考试组考工作进行评价,以做到表扬先进、督促后进,确保全市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市考务办对每场考试进行摄像监控并保存,根据巡视员意见及考场监控录像情况,对考场秩序用优、良、中、差进行记录,该记录作为评价考点考试工作重要依据之一。
        优:考点领导重视考试工作,担任考场主考,按规定流程组织考试,摄像头能清晰观察到考场全部,考试过程中考生无交头接耳、互相抄袭的行为。
        良:考点领导重视考试工作,担任考场主考,按规定流程组织考试,摄像头能清晰观察到考场全部,考场纪律良好,考场偶有交头接耳的情况,监考人员认真负责,能够及时制止。
        中:考试过程中,主考和督察员没有到场,监考人员没有严格执行考场规定,考生有违纪行为,不能及时制止,致使考场秩序较为混乱;考点没有按照考务办要求摆放摄像头,摄像头不清晰或照不到全场;没有完全按照规定流程组考。经警告后好转。
        差:考试过程中,主考和督察员没有到场,考点不按规定流程组考,考试过程中主考及监考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不能有效维护考场秩序,致使考场秩序混乱,不按照规定安装摄像头,经警告无效,考试成绩作废,考点停考整顿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不同的评价结果,市人力社保局办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:1、对于考场监控及巡视员评价一直保持优良的考点,市人力社保局将在全市通报表扬;2、对于不按照考务规定组考,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的考点,市人力社保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;3、对于出现替考现象的考点,应立即停止考试工作,市人力社保局将撤换考点并对考点及替考人员全市通报批评。4、考场监控评价或巡视记录连续为“中”的考点,将停考整顿一个月。5、考场监控评价或巡视记录出现“差”的考点, 市人力社保局将责令停考整顿直至撤换考点。


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2010-1-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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